“原定20日上午8點30分正式對外銷售的地上車庫,卻提前出售;原對‘非本小區業主不得購買本小區車庫’的限制,卻形同虛設,導致我們這些真正需要車庫的業主買不到車庫,房產商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妥呢?”家住鄞州區小城春秋的王先生,前天向本報反映,房產商未按約定銷售地上車庫,引起業主不滿。
王先生說,他是小城春秋的老住戶,家中購有一車。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區內有車一族越來越多,小區內的停車位也愈發緊張。
前段時間,房產商搞起車位促銷,地下車位很快銷售一空。現在又開始銷售地上車庫。他也想買一個。
前些日子,房產商群發短信通知業主說,購買地上車庫將享有8折優惠,并在小區內張貼通知提醒:“小城春秋地上車庫3月20日8點30分正式對外銷售。”
房產商還提示:“非本小區業主不得購買本小區車庫。”
但王先生和一些業主發現,3月19日業主挑選車位登記時,房產商就已經開始提前銷售了。20日,原定8點30分正式對外銷售的時間,提前至7點,1個小時后,近百個車庫銷售一空。
王先生和小區的一些業主都沒有買到。
除了提前銷售外,更讓王先生和一些業主不滿的是,房產商在銷售時,并未查看購買者的房產證,只是看了一下身份證就同意對方購買了,“僅憑身份證,如何證實購買者是本小區的業主呢?我們希望房產商將購買者名單進行公示。”
王先生表示,小區內設置地上車庫的目的,主要在于方便本小區業主停車,首先要滿足本小區業主的購買需求,而且原先通知上也是這樣寫的。但現在房產商卻不加限制,任意銷售,導致真正需要車庫的業主買不到,這種做法于情于理都有些不妥。
記者致電房產商寧波百隆房地產公司核實情況,公司副總經理鄭先生針對業主的疑問做出回應:首先,3月19日房產商沒有對外銷售過,都是統一在3月20日進行的,但由于排隊的人數太多,所以提前半個小時進行了銷售,但這并不影響購買者的先后順序;其次,購買地上車庫的都是本小區業主,每個購買者房產商都有登記,業主若有疑問可到房地產公司進行查詢,但不能影印或公示,因為這涉及其他購買業主的隱私。
記者將房產商的回應轉達給了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會將此事反映給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作為第三方介入,查清購買者是否都是本小區的業主。記者 鄭怡 (本文來源:寧波網-寧波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