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國發展經驗和我國的市場實踐來看,依靠物業企業的模式是市場化的必然結果,是運營效率最高、最容易推廣、發展最成熟的模式。但作為一種市場化的模式,必然有其局限性。典型的缺點是市場化的物業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較少考慮社會效應,不愿意進入利潤微薄、規模小、運作困難的物業項目。諸如老小區、公房等物業,由于組織維修困難、住戶為中等偏下收入水平、產權復雜難統一管理、居民觀念傳統等原因,物業企業往往不愿意接手。這就導致這些先天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小區無法獲得優質的物業服務,這些小區通常垃圾遍地、治安環境惡劣、公共設施殘破。這種單一物業模式下的弊端在大城市明顯地體現出來:近幾年發展的新小區引入了物業管理,小區干凈整潔,環境良好;而那些老小區則多處于無人看管的臟亂狀態。
物業管理相對發達的我國港臺地區和國外,雖然一方面也是靠物業企業提供物業服務為主流,但是另一方面有各種各樣的物管模式對企業不愿進入的領域進行補充。我國香港的不少樓宇是由業主立案法團自行組織管理,提供簡單基本的服務;在我國臺灣,一種自營物業管理模式早已經運行多年,其樓房業主自己選出比較精干的管理委員會,由其全權負責物業管理,然后再聘請少量的清潔、保安人員等其他人員從事具體工作;意大利人則通過戶主會的形式共同管理公寓樓的重大事務,日常事務則聘請兼職物業管理員進行統籌規劃。這些非主流模式既降低了業主費用又填補了市場空白,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