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除了法律禁止性規定的部分房屋外,絕大多數房屋是可以出租給承租人居住或從事經營活動的。
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則絕對不允許有出租行為。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出租的房屋有九類:
(1)未依法取得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