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屋租賃合同注銷登記備需要哪些材料?每份申請材料的要求有哪些?具體的房屋租賃合同注銷登記備案所需材料的要求請看本文介紹:
房屋租賃登記
房屋租賃合同注銷登記備案所需材料及說明:
1、變更房屋租賃合同申請表
原件:1份
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包括:
(1)出租人名稱更名;
(2)承租人名稱更名;
(3)租賃期限變更;
(4)租賃部位變更;
(5)租賃價格變更;
(6)租賃面積變更;
(7)其它條款變更。
2、解除、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申請表
原件:1份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終止包括:
(1)到期終止;
(2)提前解除;
(3)出租人單方申請提前解除;
(4)承租人單方申請提前解除。
3、房屋租賃合同(原已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原件:2或(3)份
4、租賃雙方身份證明
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對)
自然人身份證明包括:
①內地公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中國護照;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來往內地通行證;③臺灣居民身份證、來往大陸通行證;④外國人身份證、護照。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包括:
①境內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團體登記證;②香港、澳門法人的商業登記證,并經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澳門)認證,司法部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澳門)有限公司審核加蓋轉遞章公證證明;③臺灣法人的企業登記證、注冊證,并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到廣東省公證員協會辦理認證;④外國法人的企業登記證、公司注冊證,并經當地公證及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
租賃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精神病人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提交其為監護人的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或戶口簿、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精神病人的身份證。
5、解除、終止房屋租賃合同證明
原件:1份
承租人死亡、無合法同住人承租的,出租人憑公安機關的戶口注銷登記表原件,可單方申請解除或終止合同。
承租人自行遷出無法聯系的,出租人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物業管理公司的書面證明,可單方申請解除或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