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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正規過程
1、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并索取復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產權證明(可向當地產交易所進行確認),房主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及兩證的統一(即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并索取復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4、合同簽字(房主方)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
5、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證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請查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20%
簽訂租房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合同是租房的唯一憑證,專家提醒租客們,租房合同簽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2、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并索要一份復印件。還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其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
3、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租房合同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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