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關禮說,根據廣西關于提高房屋租賃等財產性收入營業稅起征點的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廣西個體工商戶(個人)房屋租賃等財產性收入按期納稅營業稅起征點為2萬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個人出租房產月租金收入達不到3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對于居民轉讓住房,廣西地稅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趙志忠介紹說,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從2015年3月3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 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