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畢業季的到來,租房市場又開始熱鬧起來了。不少剛畢業的大學生們,將租房作為走入社會的“第一考驗”。確實,租房是落腳一座城市的首要任務,其中門道還真不少。
現象:關注位置忽略安全
提醒:盡量選擇低層 不要租隔斷房
記者采訪了解到,不少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找房的時候都十分在乎租房的位置,比如房子周邊的服務配套設施是否齊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有無超市、銀行、醫院等場所。還有一些細心的租房族還會注意房子周圍環境,要盡可能遠離餐館、大排檔、海鮮城、練歌房以及將要施工的區域等嘈雜地方,以免影響休息。
但是,負責房屋租賃的房產經紀人小周發現,與關注位置相比,不少租房族比較容易忽略安全問題。他建議,如果選擇高層住宅,應盡量選低不選高,以防加班夜歸時電梯出現故障,無法使用而帶來不便或安全隱患。此外,不能只圖便宜,一定要認真檢查房子是否是待拆遷的甚至是危房。盡量選擇房齡較小的房子。同時,特別需要警惕,一些房東將一間房子用隔斷隔成小間出租,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如漏水、電路布置等。
現象:合租對象是“二房東”
提醒:與房主簽合同 要求其出示相關證明
由于初入社會,對房租的承受能力較弱,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選擇與人合租。特別是初到大連的租房族們,合租時難以找到熟人,只能與陌生人合租,而此時容易出現“二房東”。所謂的“二房東”,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
目前市場上“二房東”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趕出租住房屋等惡性事件屢見發生。對此,某房產中介負責人周濤認為,租客與二房東碰面時,要察言觀色,通過言語間的交流,了解其性格、愛好等方面是否與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同時,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因為,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并且租房者一定要復印 “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就像二房東一定要復印原房主的房產證一樣,屬于房屋租賃合同的一部分。“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 “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如果沒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與 “二房東”簽約。此外,應該檢查二房東手里的房產證復印件,并且二房東與業主之間的合同,要是和業主本人簽的,要防止二房東本身就被騙了,或者二房東和原房東的合同是偽造的。最后,他提醒,如果可以,最好與房主簽合同,并要求其出示相關證明,此外,簽下合同后,要留下房東的聯系方式,越詳細越好。
現象:合同模糊造成糾紛
提醒:合同用詞盡量準確 違約責任表述應清晰
在房產經紀人小錢看來,不少租房族與房主發生糾紛,主要問題在于合同約定內容比較模糊,違約責任難以界定等。比如,最常見的“隨意漲房租”、屋內設備損壞、房主擅自收回房屋等問題,實際上都與合同簽訂內容不詳有關。
對此,小錢表示,租房一定要雙方協商后簽訂合同,不能單有口頭協議,以免租住后出現糾紛。房東一般會要求繳納押金,一定要索取收據,退房時記得憑收據拿回押金。同時,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并落實于字面。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
在簽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如果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負擔當然也要事先談妥,是否包括在房租內,如果不包括,是否每個月定額,還是按照實際使用的費用由承租一方負擔,又誰去繳納,還是通過掛鉤銀行賬戶直接繳納,等等。此外,違約責任要明確。比如,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標準收取違約金;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