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賃,出租人是否有權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了。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二百二十七、二百二十四條。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對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賃,出租人是否有權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了。
參考法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二百二十七、二百二十四條。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