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使用住房公積金交付租房房費成為一個新熱點。記者從房屋經紀機構“我愛我家”了解到,政府鼓勵公積金租房,可以一舉兩得:一方面對“求租房者”來說,政府可以鼓勵中低收入家庭以租代買,切實實現住宅消費的多最近,使用住房公積金交付租房房費成為一個新熱點。記者從房屋經紀機構“我愛我家”了解到,政府鼓勵公積金租房,可以一舉兩得:一方面對“求租房者”來說,政府可以鼓勵中低收入家庭以租代買,切實實現住宅消費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對“出租房者”來說,政府可以很好地保障個人出租房屋綜合稅的征收。
2006年年底以來,繼成都、南京等城市之后,北京也下令嚴格對個人出租房屋進行征稅制度。
北京市地稅局公布從今年2月1日起,個人出租房屋收入將嚴格按照5%綜合征收率征稅。這項從2004年已開始實施的政策,由于主要是由房主到地稅部門自行申報,所以使得綜合稅的征收一直不是很理想。但是,如果求租房者使用公積金租房,通過調動租房人群的積極性,規范和督促出租房人開具發票,規范納稅,這樣,可以使得出租市場達至多方受益的良性循環。“我愛我家”的有關人士分析說,2006年北京市存量房近410萬套,約120萬套房產上市出租,按照實際收入5%的綜合稅率繳納稅金計算,整個租賃市場的稅金將是一個近10億元的可觀收入。
住房公積金可用于租房,也大大擴大了公積金的使用范圍,使得受益人群擴大,更能體現社會公平原則。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可以使用公積金租房。如果你個人分攤的房租已經超過了本人工資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部分可提取公積金來支付。而以現在北京市平均房屋租賃價格(大約為2400元/套)計算,遠遠超出工資收入的5%,所以用公積金租房的門檻基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