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想咨詢一個有關合同方面的問題:今年初,由于資金運營的問題,我將自己辦的幼兒園轉讓了,并和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按合同規定我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保證受讓方順利將該幼兒園所在的房屋的租賃合同更名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我征得了原房東的同意,決定在原房東
【問題】 我想咨詢一個有關合同方面的問題:今年初,由于資金運營的問題,我將自己辦的幼兒園轉讓了,并和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按合同規定我必須在 規定期限內保證受讓方順利將該幼兒園所在的房屋的租賃合同更名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 。我征得了原房東的同意,決定在原房東面前按原租賃合同的條件和受讓方簽訂轉租合同。但是,受讓方不同意簽轉租合同,他要求要直接和房東簽房屋租賃合同。(房東只同意簽轉租合同)請問:完全轉租算不算是將原房屋租賃合同更名過戶到受讓方的名下的一種合法方式?請給予答復,謝謝!
【解答】 你所說的 完全轉租 與對方直接和原房東簽訂租賃合同的實質是一樣,但在法律關系上是不同的。如果對方直接與原房東簽訂租賃合同,則對方和原房東為租賃法律關系當事人,你則與該租賃關系無關。如果是象你所說的 完全轉租 ,則你與原房東的租賃法律關系仍然存在,而你與對方之間也存在一個租賃法律關系;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象這樣的承租人轉租的,必須經過原出租人的同意方可實施,否則轉租無效,原出租人也有權解除租賃合同。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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