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6幢高樓供暖供熱的18臺鍋爐設在自己家樓內,受震動、噪音、安全隱患困擾的“世紀城”趙某等23業主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海淀消防監督處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對該鍋爐房的批準審核意見。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23業主的訴訟請求。然而就在案件審理中及宣判后,業主們卻緊握法官的手說“感謝法官為我們的事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僅使我們的心情舒暢,還教給我們解決其它問題的方法和途徑!”
北京金源鴻大房地產公司是“世紀城”的開發商,最初選擇的供暖供熱設施計劃是在每戶屋內安裝一個壁掛爐進行分戶供暖,后決定采取集中供熱,而此時小區內沒有預留集中供暖設施的空間。2000年11月,金源公司向海淀消防處申報變更原工程設計中的供暖方式,采用分區集中供熱,需在原建筑布局中改建燃氣鍋爐房。經審查,海淀消防處作出“審核意見”除同意了金源公司設計的消防設施外,同時提出增加安全設施的意見。2001年金源公司將18臺鍋爐安裝在“世紀城”6區6號樓1層樓內。
居住在該樓的趙某等23業主入住后發現此情況后,向北京市消防局申請糾正鍋爐的安裝,消防局答復認為該鍋爐房的安裝符合相關規定,而且鍋爐房的建設曾在海淀消防監督處辦理了審核、驗收等相關手續。業主們認為海淀消防監督處的審核意見書在審核時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即鍋爐房應設在樓體外,除非在樓外設置不具備條件且必須在樓內設置時,才可以設置在樓內。故業主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海淀消防處作出的(海)消審(2000)第535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中有關第五號鍋爐房的審核部分。
在一審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后,趙某等23業主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行政庭承辦該案的張杰法官面對23位怒氣沖沖的業主,感到如果依照行政法官的職權,僅僅對消防監督處作出審核意見的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的話,對這起由來已久的矛盾的解決并不是最好的辦法。作為一名行政法官,還應該關心老百姓的疾苦,如果站在這些業主的角度考慮,花費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就是為了買個“安居樂業”的處所,結果噪音、震動、安全隱患的存在難免會讓每個業主不滿意甚至憤怒。于是,張法官分別和開發商金源公司以及23位業主談話,對于金源公司,希望他們站在業主角度考慮,采取更好的措施降低業主的不適感,這樣才會形成經營行為的良性循環,為以后解決其它的矛盾糾紛打下好的基礎。對于23位業主,張法官認真傾聽了他們的抱怨和意見,對他們表示理解的同時,提出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尤其是良好的溝通,過激的行為對于矛盾的解決沒有任何幫助。
幾次談話之后,金源公司立即回去建立了一間單體房屋,將一部分引起噪音的設備引入,使噪音污染明顯降低。同時,他們正準備去規劃局申請批準建立單體鍋爐房,把鍋爐從居民樓里徹底搬出來,鏟除安全隱患。而且,金源公司還向張法官及業主們表示,以后業主們有任何要求都會認真考慮加以解決的。23位業主怒氣得到平息,對張法官采取的工作辦法非常贊賞。
對于本案而言,一中院審理后認為,海淀消防處作為本區域內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具有對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核的法定職責。其根據金源公司向其申報變更供暖方式的材料,經審核作出的“審核意見”并無違法之處。據此,駁回趙某等23業主的訴訟請求。
就在宣判剛剛結束,23位業主一一上前去和張法官握手,其中一位業主真誠地說:“您是我們遇到的最好的法官,為這事,我們都憋悶了好長時間了,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僅使我們覺得心情舒暢,還給我們解決其它的問題指出好的辦法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