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佛山市住建局獲悉,《佛山市商品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出臺?!掇k法》規定,商品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商品房屋租賃備案手續。
違反上述規定,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有修改)
昨日,記者從佛山市住建局獲悉,《佛山市商品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出臺?!掇k法》規定,商品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商品房屋租賃備案手續。
違反上述規定,個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