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將從本月底起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和各類資金進行全面清理。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市黨政直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房地產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直機關單位必須如實對本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上報;在此次清查之列的所有辦公用房,都將統一辦理產權屬市政府名義的“房地產證”。
在此次清理之列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主要包括3大類:各單位使用和在建的辦公用房及其附屬房產;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所辦的各類培訓中心(包括在機構改革中建制轉為事業單位或自收自支單位的原黨政機關所辦培訓中心);利用機關辦公用房及其附屬房產,以出租出借、有償使用等方式獲取的、未納入財政預算外收入管理的收益等。
據市清理市直機關各類資金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為解決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等,近些年來,我市統一建造或由機關事業單位自行建了大量房產。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在機關國有資產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由于過去辦公用房一直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分散管理的模式,致使產權與使用權不分,辦公房隨意出租、轉讓的情況時有發生,出現辦公房富余的單位出租辦公房獲得收入,搞“小金庫”,而沒有辦公房的單位靠市財政支付租金租房辦公的狀況。對單位自行建造的房產,多年來實行“誰建造、誰管理”的原則,產權管理、產權資料收集存在很多混亂。
這次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清理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工作,目的是為了核實資產數量,搞清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基本情況,為今后規范管理、制定政策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