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26日訊這幾天,從益陽來長做生意的劉某輝寢食難安。他和弟弟辛辛苦苦湊了2萬多元錢,經由長沙河西一水果店老板手中轉讓了一個門面準備做生意??傻曜舆€沒開張,就有一自稱真房東的人
找上門來,告知他門面馬上就到期,不再出租??粗繓|手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產證,他才知道自己這回被“撮”了。
今年9月份,劉某輝和弟弟在河西天馬公寓附近看中了一個店面并找到了店主黃某明,談妥轉讓價格。9月22日,雙方便在店內碰頭簽合同交錢,“當時黃某明帶了房東來,還有身份證和他們之前簽的合同為證,合同上面也寫著門面今年12月31日到期。我急著開店,沒要求看房產證,就簽字交錢,門面轉讓費及租金共計26000多元。”第二天上午,兄弟倆正裝修店面,一位自稱房東的女士找上門來,“她說自己才是房東余某連,門面她自己要留著用,不再出租。我一聽就急了,趕緊照合同上留的房東電話打過去,結果停機!給黃某明打電話也沒人接。”看著真房東提供的房產證和真實租賃合同,劉先生當場就傻眼了,根據真房東提供的租賃合同,門面到今年10月8日就到期。“這2萬多元錢還是我和弟弟東借西湊的,現在錢被騙了,生意也做不成了,我該怎么辦?”劉先生一臉的焦急。
律師提醒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提醒,“廣大市民在轉讓房屋、出租房屋時,一定要仔細鑒別合同真假,要求房東到場并確定原合同雙方的身份。在房屋轉讓過程中,則一定要求查看對方身份證、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并仔細辨認,最好要求查看原件。”
他還提醒廣大市民:“一般來說,房產證由于有公章等限制,偽造的可能性較小。此外,謹慎起見的話,還可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局查詢確認。如果房屋的房產證暫時還沒有辦理好,可以要求查看購房合同及買房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