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出租房屋過程中如遇拆遷應如何安置? 答:出租房屋如果遇到拆遷安置問題,建設單位安置的新房,產權仍歸原房主,原房屋已存在的租賃關系依然有效,可按租賃合同繼續執行,出租人不得以拆遷為借口,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但因所補償安置的房屋與被拆遷房屋原狀有
問:出租房屋過程中如遇拆遷應如何安置?
答:出租房屋如果遇到拆遷安置問題,建設單位安置的新房,產權仍歸原房主,原房屋已存在的租賃關系依然有效,可按租賃合同繼續執行,出租人不得以拆遷為借口,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但因所補償安置的房屋與被拆遷房屋原狀有所不同,租賃雙方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租金作相應的調整。已租賃的非居住房屋被拆遷時,建設單位可根據使用人的實際情況和要求,安置新房或作價補償。如果采取安置新房的形式,原租賃關系可繼續保持;如果安置后的房屋,不適合承祖人原用途,房屋租賃雙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的用房由建設單位另行安置,如果采取作價補償的形式,房屋租賃關系自然解除,承租人的用房由建設單位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