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產抵押登記的辦理有一定的限制,有個別類型的房屋是不能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具體這些類型有哪些?請看本文詳細介紹: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以下類型:
(1)權屬來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據城市規劃,市區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
能委托他人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嗎?
例子:劉先生最近遇到一點資金困難,于是打算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用于抵押貸款來獲得資金,但由于自己分身不暇,不能親自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一般來說,房產抵押貸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幫忙辦理的,但在委托他人辦理貸款時,還需有關委托手續,委托人及代理人應戴上各自的身份證明,并且委托人還需帶齊有關房產證明、戶口本等,如果房產證上有多個共權人的話,還需有關人員一起前往...
一、抵押登記主管部門不統一,造成登記管理權限的沖突
房地不可分,房地又分管。我國迄今沒有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就是登記機關不能統一,各司其職,各行其令。
我國《擔保法》第42條規定了4個不動產抵押登記部門。即:土地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林木主管部門、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房地產權屬登記分屬兩個部門,各自發證、信息不共享、重復收費,令權利人無所適從...
一方面,房產抵押登記的作用是為了交易安全。設立抵押權的本身是為了保障主債權的安全,經過登記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對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關作用。另一方面,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抵押登記是法定要式行為,抵押權是一種在抵押物上所設定的他項權利,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是抵押法律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
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
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有以下類型:
(1)權屬來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據城市規劃,市區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法律、法規或市政府規定禁止抵押的;
(7)除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的集...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如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到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之后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
王女士急需資金,前往貸款機構申請了房產抵押貸款,貸款進展得很快很順利。今天她接到貸款機構的電話,讓她去房管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王女士十分納悶:為什么用房產抵押貸款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用房產抵押貸款,貸款機構都會要求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這是因為,只有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機構才能取得《房屋他項權證》。這是什么證?當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貸款機構貸款后,貸款機構就成了他項權利人,借款...
【案情】
2013年5月,張先生借給李某人民幣50萬元,當時約定借期為三個月,到期后連本帶息一起歸還。李某為了顯示自己的履約誠意,還拿出自己名下坐落在市區的一套價值60多萬元的房產,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與張先生簽訂了抵押合同,但抵押合同并未交房產或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三個月的期限很快就過去了,李某由于投資失敗未能向張先生償還分文本息。在多次催收未果后,張先生遂于2013年11月份將李某告上了...
2014年5月4日,朱某夫婦因生意周轉需要向老朱借款15萬元,約定借款使用期限為兩個月,并由王某作保證。同時,雙方約定將朱某的房產作為抵押,但事后并未進行抵押登記。此后,朱某夫婦在借期內除了向老朱支付8600元外,余款至今未還。老朱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朱某夫婦歸還借款本息,王某對欠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此,擔保人王某認為,此借款系抵押借款,借據上清楚記載了是以房產作為抵押,并非純擔保借款,應拍賣抵押財產來處理...
咨詢:葉女士借給好友30萬元,好友將其名下的房產抵押給葉女士,但礙于情面一直未辦理抵押登記,請問,這樣做是否存在風險?
解答:如果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則未設立,葉女士在實現債權時存在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以房產等不動產抵押的,應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本案中借款人雖然將房產抵押給出借人葉女士,但是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則未設立,雙方只是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