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內出賣租賃物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其他購買人購買租賃物的權利。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要賦予承租人在購買承租房屋時的優先性,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賃法律關系不因出租人的出賣行為而受到影響,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賣給第三人和賣給承租人,其利益...
【案件基本事實】 2001年6月1日,陸某與某村委會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約定某村委會將其所有的位于村小學校房屋前后十一間及全部圍墻院內土地租賃給陸某作養殖種狗,租期4年,從2001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每年租金3,500元。現陸某已按合同約定將四年租金全部給付村委會。2003年10月1日村委會與本村村民朱某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書》,約定村委會將本案訴爭房屋及場院以30,000元的價格全部賣于朱某。現朱某已取得該房...
我于2006年2月轉接了一個店鋪做經營,但是接手店鋪才一個月就接到通知,政府準備對該店鋪所在的街道進行道路改造,我所租賃的這個店鋪也將被拆除。對于店鋪由于拆遷不能營業所造成的損失,政府將給予一定的賠償, 但是具體的賠償事宜拆遷辦只與房東協商。我在與房東進行協商后,房東提出先給我3萬元裝修費,同時給我免了一個月的房租。但是據我所知,國家對店鋪門面不能營業所作的賠償遠比房東給我的賠償額要大得多。
請我國...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在出賣租賃物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依法享有優先于其他人而購買的權利。我國的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中對此雖有規定,但比較簡單原則,操作起來也不一致,而且在審判實踐中常常發生一些當事人濫用這種程序優先權,影響正當交易秩序的情形,因此有必要對房屋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加以合理的規制。 一、行使優先購買權的主體不宜廣 依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只要是承租人即享有優先購買權,...
承租權轉讓的問題承租權轉讓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房屋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與大房東的本租合同解除,承租人由此退出租賃關系,轉而由受讓承租權的第三人與大房東建立新的租賃合同關系。 承租人轉讓房屋的承租權,需取得大房東的書面同意。承租權轉讓中,大房東只有權宣告承租人將承租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無效,但無權借此為由解除他與承租人之間的本租合同。 承租權轉讓后,由于承租人退出本租合同,第三人與大房東...
提示:
房屋承租人破壞承重墻,對相鄰業主造成安全隱患。出租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本判決認為,房屋所有權人有保障相鄰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監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承租的物業,及時制止各種違章行為的法定義務。在承租人違章拆除承重墻時,出租人應采取積極、適當的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但因出租人消極的不作為,致使承重墻被拆除,相鄰業主的權益受到侵害。應當與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出租人與破壞承重墻之承租人應負連...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內出賣租賃物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其他購買人購買租賃物的權利。優先購買權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要賦予承租人在購買承租房屋時的優先性,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賃法律關系不因出租人的出賣行為而受到影響,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賣給第三人和...
出租人可以中途解約 在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①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②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六個月的; ③故意損壞房屋的; ④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或者未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轉租的; ⑤租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來源:黑河學刊 2008年3月總第134期第2期
作者:吳進強,方健能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而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轉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次承租人(被轉租人)的行為。而房屋租賃各方為了維護各自合法權益的實現,一般都采取書面合同形式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法等民法作為私法更強調契約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該約定有效而...
承租人是否可以改變房屋的用途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變的話,也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法律對該出租房屋有特別要求的話,還要征得主管機關的批準。 參考法條: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