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汪某有一兒一女。汪某后生病住院,女兒一直照顧汪某,生命垂危之時,汪某把女兒叫到床前,立下口頭遺囑,將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產都給女兒。在立下口頭遺囑時,有三名醫院工作人員在場見證。兩個月后,汪某轉危為安,出院回家靜養。2000年,汪某因交通事故身亡。在分割遺產時,汪某的兒子主張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而汪某的女兒則主張按照遺囑來分割遺產。
【法律分析】
在本案中,汪某病危...
咨詢:
現在家里拆遷,房子的產權是爺爺的,爺爺現在已經過世,也沒有立遺囑。爺爺共有3個子女,但是現在房子具體怎么分3個人談不攏,這樣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王先生的姑姑和叔叔都是杭州人,在無錫沒有戶口也沒有住房,無錫的這邊的房子一直都是他家在住,裝修也都是王先生自己。如果打官司分房的話會不會對我們有所照顧?
律師解答:
1、在你爺爺名下無錫和杭州的房產均屬祖產,在你爺爺過世情況下,...
【案情簡介】
阿婆80多歲,不久前老伴離世后,便和唯一的兒子相依為命。阿婆在老伴去世后繼承了老伴的房產。近來,阿婆聽一些中介人員對她說,必須要在離世前把房子轉給兒子,否則在阿婆百年之后,她的兒子就要為這套房子支付一大筆的遺產稅。聽到這一說法后,年邁的阿婆便開始到處詢問。
【律師說法】
直系親屬間的法定繼承關系免稅。
目前中國并沒有遺產稅這一說法,目前也沒有開征遺產稅,因...
【案情簡介】
村民老丁共有三個子女,全都考上了大學,畢業后留在城市工作,轉為城鎮戶口。丁老漢一直在農村生活,直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產和財產若干。在繼承遺產時,丁老
漢的幾個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規定,農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擁有和使用,而他們的戶口已經從村里遷出,不知能否繼承父親留下的房屋。如果可以繼承,那他們的孩子將來同樣可以繼承嗎?
【律師說法】
本案中,丁老漢...
【案情簡介】
幾年前,在征得爺爺的同意下,金某將戶口從山西老家遷到由爺爺承租的、位于本市某區的一套公房內,并隨爺爺和叔叔共同在此公房內生活了多年。去年爺爺去世后,叔叔提出自己作為唯一的、合法的繼承人,應當成為該公房新的承租人,并要求金某搬出。金某認為,自己來上海后,一直生活在爺爺承租的公房內,應該享有合法的居住權。
為此,雙方爭執不下,叔叔將金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自己是涉案公房...
【案情簡介】
蔣女士與王先生系夫妻關系,雙方生育一子王海、一女王艷。王海于1996年結婚并分家生活,王艷于1998年結婚。王先生于2009年去世。蔣女士與王先生在結婚時蓋有房屋一套,2010年該房屋被拆遷,拆遷補償款共計36萬元被蔣女士和王海領取。王艷認為該拆遷補償款屬于家庭共有財產,其中應有其份額,遂將蔣女士與王海訴至法院,要求分家析產即依法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36萬元。訴訟中,原告王艷變更訴訟請求,要求...
【案情簡介】
肇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早年喪妻。幾年前,經人介紹與黃女士相識,為了兩人日后共同生活,肇先生用自己全部的積蓄買了一套100平米的大房子并辦理了登記備案,隨后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搬進了新家并拿到了房產證??商煊胁粶y風云,今年7月份,肇先生突發心臟病去世。
肇先生有兩個兒子,均已經成家立業。黃女士認為房產證是婚后拿到的,房子應當是兩人的共同財產,老伴去世后,房子應當歸自己一人所有...
【案情簡介】
1960年,王先生與金女士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王杰。1973年,金女士不幸去世。1974年,王先生與胡女士結婚。婚后,王先生即搬入由胡女士作為承租人的,位于本市市中心的一套約六十平米的公房內居住,其戶口亦遷入該公房。之后不久,王先生與胡女士育一女,取名王萍,戶口報在該公房內。而王杰則一直與奶奶在農村共同生活。1995年5月,王先生一家以一萬多元的價格將康定路公房買下,產權人登記為王...
【案例】
我是區級機關的公務員,我家在農村有三間房子,去年父親去世后,村上的領導說我家在農村已經沒有人了,要我拆房交回宅基地,可我打算過幾年退休后還要回農村居住。請問,國家干部是否有權繼承父母遺留下來的農村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需要在原來的宅基地上建房,要辦哪些手續?
【律師解答】
公民的房屋和屬于個人的合法財產,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不論是國家干部,還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房屋納入拆遷的范圍不斷擴大,農村房屋的價值也隨之增長。以農村房屋為標的的繼承糾紛亦出現矛盾激化的趨勢。為妥善審理此類糾紛,濱湖法院分析了近年受理的農村房屋繼承案件特點并提出對策。
一、特點
1、被繼承房屋權利登記瑕疵較多。農村房屋登記制度不夠完善,加之部分村民主動進行房屋權屬登記的意識較弱,不少房屋兩證不齊,或兩證登記的權利人不一致。部分房屋進行了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