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6年前,經鄰居介紹,我與趙老先生相識。我因嫌趙老先生年歲大我近20歲,提出若趙老先生同意在所居住房屋的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可與他共同生活并照顧他。趙老先生愉快接受,并達成以上述內容為主的書面協議。我們二人同居生活不久后,共同辦理了房產證加名事宜。去年10月初,趙老先生因病去世,其子女得知老人的房產已經被加名,便當即向我提出,這是一種借同居索取財物的違法行為,我無權分得房產,...
網友咨詢:
公婆瞞著我以我兒子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2007年年底剛剛交了房。現在我打算與丈夫離婚,我是否享有這套房屋的居住權和收益權?兒子才3歲,如果我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公婆有沒有收回房屋的權利?
律師回復:
從嚴格的法律關系上講,你公公婆婆以你兒子的名義購買了房屋,并已交付使用,應當視為是你公公婆婆贈與你兒子個人的房產。因此,在法律上你沒有直接的居住和收益的權利。但是,你和丈...
網友咨詢:
我與丈夫結婚十幾年了,婚后買了兩套住房,一套自住,另一套出租。最近我去收取租金才知道,丈夫背著我將房屋贈予了小三,當時是找人冒充我過的戶。我與丈夫大鬧一場,并與小三發生肢體沖突。請問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律師回復:
根據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物權法》規定:...
此前,為了堵住“假贈與”的稅收漏洞,國稅總局曾于2006年發文提出,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三種情況,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時,均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具體到北京,記者了解到,從今年1月29日起,北京辦理直系親屬間房產贈與時,已無需再提供贈與公證,改為提供親屬關系公證。換句話說,從本月起,非直系親屬間的不動產贈與,也可以不用再去公證處...
2009年1月甲女士與乙先生登記結婚,兩人均系再婚。乙先生有套婚前房屋,婚后,逐次變更到甲女士名下:
(1)2012年3月甲乙雙方到某市房管局以夫妻間房屋轉移登記的形式申請變更該房屋的產權登記為雙方各占50%的份額。雙方填寫的申請書內容:乙先生與甲女士夫妻關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位于XX市XX區XX小區X號住房一套,證號:(略),當時產權登記在乙先生名下,現因夫妻等相關問題,雙方自愿申請將產權人由乙先生變更為乙...
2004年,梁先生在結婚前,以個人名義購得位于佛山市南海區雅居樂的房產一套。2006年與李小姐結婚后,梁某就自愿簽訂了一份《協議書》,大致內容為“本人梁某現自愿同意將其住宅的產權與妻子共同擁有。”但兩人一直沒有到房屋管理部門作產權變更登記。
因為家庭瑣事,梁先生與李小姐時常發生爭執,兩人的感情也逐漸淡漠了。2013年梁先生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隨后又撤回了。第二年,李小姐起訴要離婚,...
2014年11月,朱女士與張先生因感情不和在民政部門協議辦理了離婚手續。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離婚后張先生將其僅有的一套住房歸朱女士與女兒娟娟(化名)所有,并承諾在此房貸款還清2個月后將房屋過戶給娟娟。雙方按照協議的約定離婚后,朱女士向銀行還清了全部貸款,但在要求張先生履行協議約定將住房過戶給女兒時,遭到了張先生的拒絕。雙方協商未成,朱女士和女兒將張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判決該房屋產權歸朱女士...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贈與一方請求法院撤銷房產贈與時應如何處理的問題,《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6條已經給出答案,但學術界仍然存在爭議。
由于現行《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有觀點認為,既然夫妻之間的約定對雙方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夫...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第一款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最...
夫妻倆擁有兩套房產,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現夫妻協商,把兩套房產分為每人一套。也就是說,每套房產的一半要贈與對方,兩本《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每本要變成一個人的名字,產權歸一個人所有。那么,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的行為是否有納稅義務?
不需要繳納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號)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