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租房過程中按照標準租賃流程,租賃雙方將經過看房、確定租價、物業交驗、簽訂租賃合同等幾個過程。在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有兩個,其一是:當涉及到雙方達成一致確定租賃關系時,承租人需要先核實房東身份及有關證件;其二是: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一定要經過物業交驗過程,并且將《物業交驗單》作為合同附件。
那么,《物業交驗單》在簽訂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方面呢?據鏈家·寶業專業人士介紹,一般應...
以一次包死的總價委托,且價格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增減而變化的工程承發包合同,我們稱這為固定總價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承包商承擔了全部的工作量和價格風險。除了設計有重大變更,一般不允許調整合同價格。在現代工程中,特別在合資項目中,業主喜歡采用這種合同形式,因為工程中雙方結算方式較為簡單,比較省事。合同的執行中,承包商的索賠機會較少。但這種合同承包商承擔了全部風險,報價中不可預見風險費用較高。因此,...
小產證延遲辦理引糾紛
虹口區天寶路上的潤*公寓小區居民入住8年,第一家物業公司在堅持兩年后“黯然離去”,第二家“臨危受命”,但在過去6年間,173戶居民中僅1戶繳納物業費。原來,入住后,業主遲遲未拿到小產證,而拒繳物業費成為他們“遷怒”的唯一方式。據了解,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之間并未簽訂服務合同,物業一直苦苦支撐,已墊付公共電費、電梯和泵房維修等費用約100萬元,物業...
大學生欠房租不辭而別 房東發“網絡追擊令”
昨天,寧波一房東在網站一論壇里發表了一篇以《租房人要小心這騙子》為題的帖子。房東在帖子里公布了一個因欠房租押下身份證,后又不辭而別的住客個人詳細信息,從而引起了部分網友的爭論:誠信與人性化誰更為重要? 房客欠錢出走主人網上追擊 房東網名星風,他告訴記者他的房客名叫阿杰(化名),今年剛從國內一所名牌大學畢業,只身來寧波打工。星風說:“他在我這已經...
(一)出賣人延期交房糾紛的處理 1.出賣人的交付房屋義務 (1)“交付”是指對房屋的轉移占有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對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原則上,交房僅僅意味著對房屋的移轉占有。...
隨著房地產業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市民入住商品房,成為業主。物權法的施行,不僅為業主權益撐起了一把保護傘,也為解決鄰里糾紛、業主與物管之間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
住宅不能擅自改作商用
[事例]市隨著房地產業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市民入住商品房,成為業主。物權法的施行,不僅為業主權益撐起了一把保護傘,也為解決鄰里糾紛、業主與物管之間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
住宅不能擅自改作商用
[事例]市民吳先...
在售樓處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小張前往由太原市某村委會開發的商貿城看房。不料,在看完樓房原路返回時,小張不慎摔入進出單元的地溝內。1月18日,太原市小店區法院狄村法庭審結了這起生命健康身體權糾紛案件,判令作為房屋開發商的太原市某村委會賠償原告小張醫療費、二次手術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1.7萬余元。
2008年11月8日中午,小張與丈夫在太原市某村售樓處工作人員帶領下去商貿城看房。由于進出單元的...
在簽定合同前,盡管朱小姐就已經很細心地將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從頭到尾地看了三遍,但她還是“扎扎實實”地上了開發商的“道”兒:明明應該有5年質保期的房間及外墻面滲漏在朱小姐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中卻變為了2年,而應該有2年保修期的排水管道又變為了半年!理直氣壯地與開發商理論,卻被告知“你已經簽訂了合同,無法再改”……難道朱小姐只能自認倒霉?
案·情·回·放
開發商設“道” 購房者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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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謝某將房屋出租給陳某,租金每月1800元,當時因已交付過了取暖費,謝某在租賃合同中對取暖費問題沒有提及。六個月后,二人續簽了一年合同,將房租費用提高到每月2400元,仍未提及取暖費問題。
現物業公司上門收取暖費,陳某雖墊付了1900余元,但他認為自己不是房主,租賃合同中又未提及取暖費用,加之謝某曾說過其單位承擔部分的取暖費用,因此不應當由自己承擔取暖費,于是他找到房主謝某要求給...
周先生通過合法途徑買了一套住房,因房內居住的是賣房人父母,他們以不知道該房已經賣出為由拒絕搬離。近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程先生、張女士自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搬離該房屋。
2001年5月,程先生和張女士夫婦通過拆遷安置方式,取得了一中一小的兩套住房,由于補貼超面積,已經工作的兒子程輝(化名)支付了部分房款,在辦理房屋產權時,一套中戶型房屋的產權單獨在兒子程輝名下。
現年30余歲的程輝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