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其中對于將房屋出租個人居住的,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房產稅; ②城鎮土地使用稅: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圍內的,應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依土地登記及適用的土地等級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對符合免交房產稅的個人,也免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③營業稅: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
1、已按《條例》、《若干規定》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為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房屋管理機關進行調處,未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為發生糾紛的,在未完善手續之前不進行調處。 2、區租賃局或租賃所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確定調解會的時間和地點,并通知租賃雙方當事人。 3、租賃當事人申請調解房屋租賃糾紛應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時未提供書面申請的應及時補交。 4、調解之后按具體情況作以下處...
主要是對類似以上房屋租賃糾紛,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試行)(以下簡稱“民訴法”)所規定的一般地域管轄還是特殊地域管轄,認識不盡一致。大體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按照“民訴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只有執行特殊地域管轄有困難的,才適用一般地域管轄。涉及房屋租賃關系的訴訟,從兩便原則考慮,應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否則,如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對于房屋座落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糾紛,不便于受訴法院查明案情和判決后...
1.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 3.公產房轉租的應提供產權單位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及租賃合同,以及特殊情況當事人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 此外,經辦人驗證符合租賃條件后,當事人還應填寫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和房屋租賃安全保證書。
李先生將房屋出租,租約到期,李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租房人不肯,要求繼續租住下去,但又不同意加租,李先生該怎么辦呢?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可按以下標準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續租時的處理 1.租約到期,承租人要求續租,而出租人則要求合理變更原租約條件的。如原租金過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國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或者在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地區,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
房東要加租金,還要收取高額的門面轉讓費,這讓武鳴縣東鳴路上眾多商戶十分煩惱。對眾多商戶來說,門面轉讓費已不是一個新鮮名詞,但頭一回聽說房東也收這筆費用。9月3日以來,記者采訪了一些商戶、房東、業界權威人士以及廣西房管系統有關工作人員,對于這筆費用的收取,他們各有說法。 房東要收門面轉讓費 韋先生在東鳴路開了一家服裝店,鋪面有30多平方米。9月3日下午,記者來到這里時,看到大門口貼有“門面轉讓...
對于普通居民來說,如果你的房屋是用來自住的,不用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但一旦用來出租,就要依法繳稅了。一共要繳幾種稅?其中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不少讀者都想搞個清楚,記者為此請教了本市有關方面的專家。 國家相關部門曾在2001年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對以市場價出租的個人用房,其營業稅按租金3.3%征收,房產稅按4%征收,個人所得稅扣除相關費用按10%征收。例如,一套120平方米的公寓房,每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
1、要求房東拿出房產證,并查看房產證上產權人的名字和房東的身份證是否一致,以此確定房東是否有權出租該房屋。如果房產證上還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屬于共有房屋,則要有全部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2)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準而未經批準的;(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
房子租出一個好價錢值得高興,但是各位房主千萬不要興奮之余“只重價碼不重人”,讓騙子鉆了空子。 各房屋租賃公司的供求數據顯示,市場目前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除個別緊俏地區外,空置量有所上升。盡管如此,許多房主覺得自己的房子位置好、交通便利,前兩年都租出了高價,所以今年肯定也沒問題。可是他沒有考慮市場的大環境,也沒有在屋內的配套設施上和那些高價出租的房屋做一下比較。擁有這種心態的房主很愛把價格...
您好!我想問下,我租房簽了半年合同,到期后,因為我有事情不能繼續居住半年,經詢問房主是否同意我續三個月而不簽半年合同,房主同意并收下3個月房租,而且寫了續約協議!但是由于剩下三個月可能找不到人頂替我繼續居住,房主反悔,說3個月后若無人頂替我繼續居住剩下3個月,則不退還我1個月租金!請問這樣合理嗎?我應該怎么解決? 深圳房產律師解答如下: 若第二次簽訂的協議約定的租期仍為半年,則你屬于違約,應承擔相...